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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并非抢学平险饭碗

来源:李志波 2007-9-1


 

医疗保险并非抢学平险饭碗

 

劳动部门详释两种保险区别  10月起学生享受医保待遇

 

本报831日讯(记者 李志波)  政府建立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不是为了抢商业保险公司的饭碗,而是根据国家规定,将学生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障纳入社会保险范畴。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居民医保与商业学平险关系问题发表了看法。

新出台的居民医保与传统的商业学平险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市劳动和社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商业学平险一般对参保人健康状况有限制,比如原患重大疾病或上一保险期内发生重大疾病赔付的不允许参加;居民医保对参保人没有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限制,保障重点恰恰是大病患者。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除个人缴费外,财政还给予较大补贴,比如对中小学生儿童,总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只缴40元,财政补助60元;对大学生,总缴费40元,其中个人只缴20元,财政补助20元;商业学平险没有财政补贴,完全由个人负担。此外,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保障范围包括因病或意外伤害住院、门诊大病以及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报销比例为70%--95%,一年内最高可支付12万元。医疗待遇总体上要高于目前的商业学平险,并且医疗费实行医院联网结算,参保人不用先全额垫付再行报销。

“当然,政府建立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不是为了抢商业保险公司的饭碗。”这位负责人表示,居民医保实施后,依然给商业保险公司留出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比如对参保人意外伤害死亡或致残情况下的非医疗费方面的,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险是不涉足的;另外,对参保人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之外或报销额度以上的医疗费,商业保险公司也完全可以介入。

据了解,暑假前,本市各类学校除毕业班外,所有在校学生的参保信息已基本采集完毕。9月份学生暑假结束返校和新生入学后,各类学校将统一为新生办理参保仁至义尽缴费和其他学生的缴费工作,以确保101日起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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